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及工资发放办法
发布日期:2023-05-09 00:00:00 浏览次数:2313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,落实考勤制度,规范工资发放,根据两淮控股集团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集团机关、各子(分)公司所有后勤人员进行钉钉电子考勤。两淮科力、两淮置业、两淮豪生酒店、各项目部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考勤。
第二章 考勤管理
第三条 电子考勤管理
1.电子考勤每天打卡四次。因公外出或出差,需在办事所在地外勤打卡,月底附出差审批单交由集团综合办公室审核。
2.一天内缺卡1至2次,按照事假半天处理;缺卡3至4次按照事假一天处理。如遇特殊情况需写情况说明经公司(部门)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至集团综合办公室审核。
3.每月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,属于迟到早退的,单次迟到10分钟内,可以不计入;单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的,扣出勤补助25元/次。
4.每月出现迟到、缺卡超过5次,或一天无故未打卡者,公司(部门)负责人在月初考勤结果出来后对其进行约谈,并将约谈记录提交监察审计部、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第四条 个人调休应事先填写可调休工作登记表(见附表1),由子(分)公司经理、部门负责人依据其积累的可调休时间和年假核准。
第五条 各子(分)公司考勤按照公司和项目分别考勤,项目要注明项目名称。各部门按照集团部门设置进行考勤管理,集团领导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考勤。正常在岗上班的在考勤表中划“/”,出差标注“差”,公休及法定节假日的标注“休”,事假、病假、婚假等标注“事、病、婚”等。
第六条 各部门、各子(分)公司及所属项目,考勤表(见附表2)按考勤单位每月一份,由部门负责人、公司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分管领导签批。
第七条 考勤表和各类假期审批单,每月和工资发放表(见附表3)一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存档。
第三章 工资计发
第八条 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,每月发放的工资,统计归属期属于当月,以上月考勤表统计、计算。各单位工资表(一式两份)应于每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。
第九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系数,在执行新的岗位系数初始,由各单位根据《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照确定上报,经人力资源部审核、分管领导同意,报总经理批准。各单位报批后的岗位系数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。如有项目、人员等变动导致人员系数变动的,仍需集团分管领导、总经理审批,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第十条 工资支付采取员工实名银行卡结算,由集团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,各单位按照财务部要求提前办理员工实名银行工资卡。
第十一条 工资表填制和计算,由子(分)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制表,施工项目工资表注明项目名称并单独制表。集团机关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表。
第十二条 子(分)公司工资表由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,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。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完成审批流程,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财务部发放。
第十三条 工资表存档分纸质和电子档,纸质表完成审批后,各单位同时将电子档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存档。
第四章 相关规定
第十四条 考勤结果是工资、各类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,各单位要重视考勤管理,严肃考勤纪律。
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加强工资管理,严禁在考勤、工资计算上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将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两淮控股集团解释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原《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及工资发放办法》(皖两淮控股发〔2020〕66号)、《关于加强电子考勤管理的通知》(皖两淮控股办〔2021〕5号)同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