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师徒结对暂行办法
发布日期:2023-05-31 00:00:00 浏览次数:2240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《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勘查行业师徒结对管理办法》精神,全面提高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队伍的整体素质,促进广大职工热爱单位、立足岗位、多做贡献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工匠精神、劳动精神,传承“四创”精神,发扬“老带新、传帮带”的优良传统,造就有理想守信念、懂技术会创新、敢担当讲奉献的职工队伍,为集团深化改革、提高核心竞争力,推动集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师徒结对子,指品行优良、作风扎实、技能高超的职工以言传身教的方式,对业务不熟练、需提高技能等级以及安全意识薄弱等类型职工进行结对培养。
带徒对象主要包括:转岗、新入职职工(含大中专毕业生)、安全意识薄弱职工、无技能等级的职工、需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等。
第三条 工作目标
(一)教规范,保安全。徒弟有较强的安全操作意识,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,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范,无“三违”行为,无工伤事故。
(二)练本领,强技能。徒弟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,具有独立操作能力,做到实学实用,知行合一。
(三)带作风,重品行。徒弟能够爱岗敬业,工作严细实,为人诚实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。
第二章 职责分工
第四条 集团成立“师徒结对”工作领导小组,党委书记、董事长任组长,总经理、工会主席任副组长,小组成员由集团党委委员兼任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工会,集团工会和各公司负责人负责师徒结对具体工作。集团工会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组织实施集团师徒结对工作。
(二)对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监督管理、检查通报。
(三)审核师徒考核、出师考核工作。
(四)牵头组织评选集团级年度优秀师徒。遴选、审核并推报局级及以上最佳师徒人选。
(五)适时举办现场经验交流会,总结推广经验,宣传先进典型。
(六)集团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条 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师徒结对子活动,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负责安排师徒结对,明确带徒目标和具体任务。
(二)审核考核初评及出师考核结果。
(三)审核向集团推报的优秀师徒。
(四)管理本单位师徒结对子活动档案,由单位负责人审查后,并报集团工会备案。
(五)集团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第六条 各单位项目部是师徒结对子活动的责任主体,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,基层工会配合,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负责师徒结对子活动的日常管理。
(二)做好师徒考核、出师考核。
(三)负责推荐集团优秀师徒。
(四)集团有关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第三章 师傅资格条件
第七条 师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政治坚定,素质过硬。拥护党的领导,坚决贯彻落实集团党政各项决策部署,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与管理。
(二)业务熟练,技能突出。在各业务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,具有传授岗位技能的能力。
(三)按章操作,遵纪守法。近一年内未发生“三违”、质量或轻伤及以上事故;近一年内未受过治安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。
(四)严格自律,作风扎实。认真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,工作踏实勤奋。
(五)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。无不良生活嗜好和工作习惯,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带徒职责。
第八条 师傅资格实行动态管理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及时重新安排师傅,并报请集团工会备案:
(一)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基本条件的。
(二)带徒期间,师傅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,或师徒任意一方发生“三违”、质量或轻伤及以上事故的。
(三)连续两次带徒未能通过出师考核的。
(四)集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第九条 师傅实行年度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条件评价和带徒表现两部分,由基层工会组织实施,集团工会会同集团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”三个等次。
第四章 结对管理
第十条 师徒结对由各单位具体负责。职工到岗或符合结对帮带条件后的两周内,应为其安排具备资格的师傅结对。
第十一条 安排结对,应采取自愿的原则,签订《导师带徒协议书》,明确师徒职责及协议期限,双方严格遵守。
第十二条 结对师徒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所属项目部、车间负责,应根据徒弟情况和岗位工种特点明确带徒目标,安排和指导师傅制订提升计划,并监督落实。
第十三条 集团高技能拔尖人才、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、
学术和技术带头人、现任机班长、技术比武活动获奖选手、青年
岗位能手,应主动承担带徒任务。
第十四条 结对要求应根据徒弟的不同类型分类指导,具体如下:
(一)转岗职工。协议期不少于十个月。
(二)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。协议期视轮岗情况确定,一般不少于三个月。对从事安全生产技术岗位的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,必须有安全专业技术岗位师傅帮带。
(三)后备机班长。协议期不少于十个月。由管理人员或现任机班长担任师傅,实行一对一或者一对二帮带。侧重培养管理知识、岗位应知应会和岗位实践经验。
(四)安全意识薄弱职工(指出现“三违”两次或出现工伤事故的职工)。协议期不少于三个月。
(五)无技能等级职工。协议期不少于十个月。理论水平低的可采用集中或分口培训帮带,技能不熟练的实行一对一帮带。
(六)已具备技能等级,仍需提升的职工。协议期不少于十个月。可由本人向所属的项目部或车间提出申请,再由项目部或车间向各管理单位申请结成师徒对子,管理单位要选拔更高技能等级职工进行帮带。鼓励一岗多能,业务交叉岗位拜师学技。
(七)如徒弟已具备专业管理水平,可以提前进入出师考核。
第十五条 协议期间师傅调离本单位,或被取消资格的,管理单位应重新为徒弟选配师傅,原则上新协议期执行原协议剩余期限。其中,因徒弟单方发生较严重“三违”、轻伤及以上事故导致师傅被取消资格的,新协议期重新起算。
第十六条 协议期间徒弟因工作需要内部调整管理单位的,师徒结对子档案资料一并调转,由新单位安排师傅继续帮教。调离后未转岗的,协议期根据徒弟培养情况自行确定。
第五章 考核监管
第十七条 师徒结对子活动实行月度考核、季度考核、半年考核和出师考核。
月度考核、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,分别在次月15日、次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(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假后第一个工作日)。出师考核原则上在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,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第十八条 月度考核。
(一)月度考核由各单位项目部或车间负责。
(二)徒弟是后备机班长的,考核内容主要包括:机班长教学情况及后备机班长个人和项目部或钻机管理标准化、安全生产、质量、任务、“三违”、出勤、工作态度、作风、执行力、工友反映等相关情况。考核结果由项目部或车间所在的党支部书记和负责人确认。
(三)其他类型的徒弟,考核内容主要包括:师傅传授内容、徒弟学习心得、安全生产、质量、任务、“三违”、工作态度、作风、执行力等相关情况。徒弟是新入职大中专毕业生的,重点考核吃苦耐劳精神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情况。考核结果由项目部或车间负责,各管理单位党政负责人确认。
(四)月度内师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月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:
1.出现“三违”或工伤事故的。
2.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。
3.师傅非因身体健康原因,被取消带徒资格的。
4.各单位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第十九条 季度考核。以自然季度为准,由各单位项目部或车间根据季度内各月考核结果进行初评,各单位审核,报集团备案。当季度内师徒月度考核有不合格的,季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。
第二十条 半年考核。集团工会应每半年对师徒结对子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,通报考核结果,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。
第二十一条 出师考核。
(一)师徒协议期满具备出师条件的,原则上由徒弟所在项目部或车间向各管理单位申请,经批准后实施。其中,“安全意识薄弱徒弟”在协议期内无“三违”的,或者“后备机班长徒弟”在协议期间提拔任用的,无需考核直接出师,报集团工会备案。
(二)出师考核应包括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考核,两项考核均合格的方可出师。其中理论考试由集团工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,试题应满足岗位技能等级需要;现场实操考核由工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、各管理单位组织实施。
(三)徒弟未能通过出师考核的,原则上应由师傅继续结对帮教,重新计算协议期。
第二十二条 考核原则:项目部、公司月度、季度考核权重占50%,集团工会半年考核权重占20%,出师考核权重占30%。最终得分=月度考核平均分×50%+半年考核分×20%+出师考核分×30%。考核分“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”三个等次。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;得分在60分(含60分)至89分的,为合格等次;得分在60分以下的,为不合格等次。
第二十三条 出师考核结果运用。每个年度内,根据评分结果,好中选优,按照不超过20%比例,对当年出师考核“优秀”等次的师徒进行表彰,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,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师徒则由集团工会负责人进行约谈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相关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积极开展师徒结对子活动。
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两淮控股集团解释。
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原《安徽两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师徒结对暂行办法》(皖两淮控股发〔2021〕40号)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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